在深圳注册公司,可以申请的补贴有哪些呢?
主要的有4大类型:初创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以及场租补贴。那么,这4大补贴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要申请的话,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初创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初创企业,自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且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6个月,即可申请10000元/人的初创企业补贴,最多不能超过10人,总合计金额不超过10万元。
申领条件(只需符合以下任意一个即可):
- 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学生(不限户籍)。
- 毕业留学回国人员(不限户籍)。
- 深圳户籍人员。
- 香港澳门特区户籍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自主创业人员一定是初创企业的法人或者股东才可以申请对应的补贴金额。
2、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深圳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
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要注意的是,社会保险补贴是只针对于自主创业人员进行补贴,企业员工不享受补贴。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深圳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最高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最高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4、场租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入驻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最高每月1200元、第二年最高每月1000元、第三年最高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上述主办载体以及认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