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到有个朋友问,手上没有足够的资金,但是想注册一个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公司可不可以?
其实是可以的,因为现在除去特殊行业,注册公司的资金都不需要打到银行账户去验资,都是实行的认缴制。
新《公司法》规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个人可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注册资本。
什么是认缴制?
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在公司登记注册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实际缴付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
其实还是很好理解的,也就是我现在公司的50万注册资本,我可以先不缴纳,或者先缴纳一部分比如说1万元,剩下的那些部分,我在公司章程里面约定,在未来的期限内付清。
那未来的期限可以限多久呢?
出资期限是需要在公司章程里面规定的,虽然是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一般是20年,20年后可以再进行变更认缴期限。
如果是有多个股东,其中一个股东没有按约定缴纳出资款项,那么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又有朋友可能会好奇,我认缴资金50万,认缴期限是20年,但我公司只经营了1年就因为某些原因需要停止经营并且注销营业执照,那我这50万还需要缴纳吗?
那就要分情况了:
1、公司清算无外债、无罚款
如果公司停止经营了,在清算过程中,并没有任何欠款以及罚款,那么就只需要股东决定将剩余的资产分配完即可,并不需要补齐注册资本了。
2、公司清算有外债
那如果是公司注销清算时,有欠款的情况下,比方说欠款100万元,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性,股东需要承担出资范围内的责任,也就是需要将50万元注册资金补齐用于清算。当然,也别想钻空子恶意欠大额款项,特殊情况下依旧是需要承担出资范围以外的责任的。